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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蕪湖市“惠民菜籃子”門店條件材料時間安排一文解讀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2/8/16     瀏覽次數:    
如下整理了關于蕪湖市“惠民菜籃子”門店申報開啟的通知中條件材料流程時間等諸多問題,鏡湖區(qū) 弋江區(qū) 鳩江區(qū) 灣沚區(qū) 繁昌區(qū) 南陵縣無為縣各區(qū)門店想要申報的一起來看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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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咨詢熱線:0551-65300258,13339105710(加V可免費上門輔導)

一、申請條件

1. 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,社會信用良好的商超企業(yè)或便民商店;

2. 在鏡湖區(qū)、鳩江區(qū)、三山區(qū)、經開區(qū)、弋江區(qū)有固定的經營場所,在大型超市及其社區(qū)店建立“惠民菜籃子”經營面積分別不得少于50平方米。

3. 平價銷售品種的數量須達到20個以上,蔬菜、米面油、鮮肉、鮮蛋保障供應;

4. 所經營的惠民農產品符合國家和省質量安全標準;

5. 嚴格履行穩(wěn)價職責,具有較強的保供穩(wěn)價社會責任心。

二、申請程序

1. 申請。申請單位向市發(fā)展改革委申請,如實填寫《蕪湖市“惠民菜籃子”門店申報表》(見附件)一式三份,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:(1)申請單位《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》復印件;(2)經營場所相關證明(如房產證復印件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);(3)市發(fā)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2. 審核。市發(fā)展改革委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,組織市商務局、市農業(yè)農村局、市財政局赴申報單位實地調查后確定初選單位。

3. 認定。市發(fā)展改革委對初選單位掛網公示,經公示無異議并經研究同意后予以認定。

三、時間

申報截止時間:2024年8月21日,未按規(guī)定要求和時間申報的,不予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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